关于强化学生安全教育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
各系学管办: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已进入高发期,为贯彻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稳办[2012]8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系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隐患,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期,各系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班会、周末晚集中点名、宣传栏告示等形式和途径,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要求学生做到“四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并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23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4月20日,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出村外玩耍,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5月6日,安徽省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名学生到铜陵县老洲乡太阳岛游玩,1名女生不慎落水,6名学生下水施救,造成5人溺水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和当地新闻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要组织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
二、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三、做好预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密切家校联系。有关学校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各地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